鉴于:有限责任公司二股东存在重大矛盾无法解决,公司无法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使当事人的股东权益遭受重大损失,因此,本文将从清算公司的角度,对公司强制清算的流程进行进一步研究,以便推进清算流程。
01
法律规定
(一)《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02
清算的种类
清算包括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
自行清算,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解散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通过资本多数决的表决方式下形成一个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本案中,李某属于小股东,无法依据资本多数决的方式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因此,本案拟进行清算,需通过强制清算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然后进行清算。
03
申请解散公司的流程
一
成立清算组
一般情况下,公司自行清算时,应当按照《公司法》第182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组成。
而指定清算的,即解散的公司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此时,清算组的组成人员由法院来指定,可以由股东和中介机构共同进行,也可以全部由中介机构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立后,应当选举出清算组长,然后制定清算过程中相应的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并编制工作计划。
二
接管公司
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移交公司管理权,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公章;(2)债权债务清册;(3)资产清册;(4)合同书等各类法律文件;(5)财务账册、空白支票及其他凭证等;(6)职工花名册(详细记载工龄、工种、用工形式、工资及工资拖欠、社保拖欠等情形);(7)公司现有的有价证券、房屋、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的权利凭证;(8)公司的历史档案;(9)其他与公司有关的资料。
三
清理公司财产
接管公司后,清算组应着手清理公司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确定公司现有财产的范围,对公司所有财产进行清查登记;(2)接管公司财产,包括:对公司享有的债权进行确认,调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对公司的其他权利进行登记,对公司的非货币财产进行估价等。
四
接管公司债务
接管工作包括对债务进行确认和登记。对债务的确认是接管债务的基础,通常情况下应当审查债务产生的原因和依据,对相应的债务产生的合同、其他书面文件及依据进行审查,随后,应将确认无误的债务登记造册。
五
设立清算账户
清算账户应当在清算组接管公司的同时设立。公司原有的账户是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的,进入清算程序之后,应当及时设立清算费用账户和清算损益账户。
六
通知/公告申报债权
《公司法》第186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算组应首先通知或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接着,应对申报债权进行登记,查验是否有遗漏的债权人,并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核对其证明材料。申报登记结束后,及时编制清查报告表,以利于确认债权债务。
七
处理未了结的业务及债权
清算组为了了结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及债权,终结公司的各种法律关系,可开展一些以了结公司业务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清算组在此环节中的主要工作有:对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进行清理,包括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或解除合同回收债权等。
八
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公司清理活动中如与其他主体发生纠纷,清算组应当以公司代表人的身份参加民事诉讼,而且,清算组有权聘请律师代表公司进行诉讼。
九
处理公司财产
因为公司的大部分债务最终都将以货币形式进行清偿,因此,清算组有必要对公司的非货币财产进行变现,转为货币形式用于清偿公司债务。
十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在公司的债权清理完毕,债务登记清楚和财产变价处理完毕后,清算组应当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如果公司财产能够完全清偿公司债务,则按法定顺序予以清偿;如果可能不足以清偿的,应及时通知债权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清算组应当停止清算活动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十一
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如对清算方案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清算组应当进行修改,直至股东大会或法院通过为止。
十二
确认并实施清算
清算方案经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根据《公司法》第186条规定,清偿顺序一般为:(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分配剩余财产。
十三
编制并提交清算报告
清算方案经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根据《公司法》第186条规定,清偿顺序一般为:(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分配剩余财产。
十四
接管公司
清算报告和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各种账务账册经股东会确认后,清算组应将清算报告报送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告公司注销。
余意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行业法律部主管
个人履历:法学学士,西安财经大学
执照资格:中国律师执业证
执业领域:公司合规、破产管理、争议解决、行政法
为则为,取自于《孟子·离娄下》“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
广东为则为律师事务所是2018年5月15日,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日常监督管理机关为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为则为,系一家“以行业立所”的公司制精品律师事务所,设有大资产管理行业、大健康行业、房地产股份合作公司行业三个法律事业部,以及投资者保护中心、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二个特色法律业务,为客户提供诉讼与非诉讼一站式综合性法律服务。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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