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为则为律师事务所
——《孟子·离娄下》
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
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心、彼此成全
为则为,取自于《孟子·离娄下》“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
为则为业绩
涉养老保险待遇
行政纠纷案再次胜诉
方正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顺利告捷
历时四年土地租赁
合同纠纷案现调解结案
关于为则为
以行业立所,专注于资产管理行业
及大健康行业的法律服务,
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一站式”
诉讼与非诉讼综合性法律服务,
致力于成为资产管理行业
及大健康行业法律服务的领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