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则为,取自于《孟子·离娄下》“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
广东为则为律师事务所是2018年5月15日,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日常监督管理机关为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我们的成员多来自于国内著名的法学院,同时具备财税、基金、投资分析、保荐人代表等复合型的知识背景与资格。
曾为或正在为众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证券公司、医疗器械公司、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及大健康新经济企业等提供专业而值得信赖的法律服务。
以行业立所,专注于资产管理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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