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发票失控涉税案胜诉
2019年6月4日,本所任果律师、史雨薇律师代理的一起新三板公司发票失控涉税案取得完胜。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采纳了代理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判令两被告向原告赔偿税款损失。
【案情简介】
原告某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及2018年6月先后两次收到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分别要求某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合计一百余张“认证后失控”的增值税发票作进项税额转出,即进行补缴增值税。
经原告审查后发现系其供货商未将收取某通股份有限公司含增值税的货款进行申报纳税,导致某通股份有限公司因将上述税款作进项税额抵扣而被税务局查处“二次征税”。
【案件研究】
因某通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税款损失,欲向其供货商主张赔偿。本所接受某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任果律师、史雨薇律师代理本案。
经认真研究相关税务操作、法律规定,寻找既往判例,制定了诉讼思路,并多次协助客户组织与最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系因被告原因导致原告的产生税款损失,应当向原告承担连带的损失赔偿责任。
且对另一被告承担责任,组织证据和法律研究,形成了完整的诉讼思路和证据。
【诉讼过程】
自2018年8月接受委托后,任果律师与史雨薇律师多次开会研究税务相关的法律规定,研习税务实操,分析纳税申报表,并多次与客户开会,完善证据,经提交补充了3次证据后,终于形成了诉讼方案及完整的证据链。
经过法院庭审,我方主张的事实与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并判决两被告承担因发票失控的全部损失。
在本案过程中,本所及代理律师的专业性、能力及认真负责态度,赢得了委托人的认可。